| 内容 | 一、学院概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实力一流,建有材料学国家重点学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国家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医用材料北京实验室、先进炭材料和特种高分子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弹性体材料节能与资源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新型高分子材料制备与加工重点实验室、材料电化学过程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水性聚合物合成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先进弹性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化工行业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学术成果显著,已建设成为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招聘专业方向
 应聘人员应属于高分子材料、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化学与物理、生物医用材料、碳材料及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等相关学科,研究方向与上述学科相关。
 三、岗位需求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术专长及研究方向 | 招聘人数 | 招聘类别 | 备注 |  
			| 1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电化学 | 1 | 普通教师 |  |  
			| 2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 | 2 | 普通教师 |  |  
			| 3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1 | 科研编制 |  |  
			| 4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碳材料 | 1 | 科研编制 |  |  
			| 5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腐蚀与防护 | 1 | 科研编制 |  |  
			| 6 | 讲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 1 | 科研编制 |  |  
			| 7 | 行政人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 | 2 | 计划内非编 | 中共党员 |  
			| 8 | 教辅人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 3 | 计划内非编 |  |  
			| 9 | 师资博士后 | 高分子材料 | 2 |  |  |  四、岗位职责
 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公共服务工作
 五、岗位待遇
 所聘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岗位属于国家事业编制,所有所聘人员具体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北京化工大学规章制度执行。
 六、应聘条件
 1.教授、副教授、讲师、师资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2.教辅人员要求研究生学历;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4.符合大学对教师政治思想、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泽鹏
 电话:010-64433854
 邮箱:jiangzp@mail.buc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号信箱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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