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 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湖州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具有湖州市(含三县二区)户籍(2017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财务会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本次选调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14日。报名人员须在2017年3月14日前取得相关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四、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秘书处(湖州市青铜路1515号)。 3.携带资料: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市人防办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知识、实践操作等工作能力。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复查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考察工作坚持回避原则。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选在湖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同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函告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 2.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联系方式 市人防办秘书处 沈琳 电话:2775016 传真:2775011 4.监督电话 驻市人防办纪检组:2353628 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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