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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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咨询方式 |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062057 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8864610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062567。 |
报名入口 |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
报名时间 |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9时—3月14日17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7年宁波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
资格初审时间 |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15日9时—3月16日17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
缴费确认时间 |
2017年3月17日9时—3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7年3月23日9时—3月24日17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
笔试时间 |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3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网上公安局”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 |
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报名,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安排在资格复审之后、面试环节之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达标者方能够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因体能测试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能测试(如替补至先前未参加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还须先参加资格复审再参加体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