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毕节市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启事 |
内容 | 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6名消防文员。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6人。 (二)招聘岗位:消防文员。主要到消防大队协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用、消防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消防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计算机或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未婚者优先录取;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取消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2、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3、单位提供工作服装、午休场地及三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办公楼(金沙县黄山路),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0日。 (二)考试 1、笔试 内容为消防工作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 2、电脑实操测试 测试电脑操作能力。 3、面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由消防大队组织。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时,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具有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学历高者和写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拟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原件。对经审核没有问题的,进入体检环节。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消防大队组织。 (五)政审 由消防大队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消防文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98331553曾小珂 附件:消防文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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