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承担本市食品药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以及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等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我中心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器械审评员检查员15名、化妆品检查员1名。 一、招聘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 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博士学位或技术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 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以及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外出检查工作; 7. 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9. 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上述所有日期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在线报名方式,网址:https://www.joy121.com/qrscan.html?qrcodeid=sfda_web,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平台网上提示在线填写个人报名表并提交。 3. 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 4. 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问题分析能力、言语理解能力、写作能力、专业英语翻译等。笔试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 5.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6.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 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 招聘录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3867806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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