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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专技简章 |
咨询方式 |
55889458、55889812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17日中午12:00—3月21日中午12:00。 |
报名入口 |
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5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由于系统维护,请在报名日期内的9:00--17:00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
资格审查时间 |
时间:2017年3月21日中午12:00—3月24日中午12:0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 |
时间:2017年3月24日中午12:00—3月27日中午12: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中午12点。 |
缴费确认 |
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7日中午12:00—3月31日中午12:00。 考务费40元,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务费用。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7日中午12:00—3月31日中午12:00。 考务费40元,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务费用。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09:00—4月14日下午17: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
笔试时间 |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