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湖州市长兴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
内容 | 长兴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系长兴县人民法院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长兴县“公益一类且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毕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园区>新录入人员需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报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公开报名。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长兴县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联系人:姚奇,联系电话:0572-6228042。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长兴县审判保障服务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1: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本次选调。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 5.组织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7.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对拟选调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长兴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长兴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