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再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 |||||||||||||||||||||||||||||||||||||||||||||||||||||||
内容 | 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 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4人。我校通过参加2017年3月15日、16日昆明医科大学和云师大专场招聘会现场考核招聘,目前还剩余8个岗位。经学校研究,预定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在德宏职业学院(芒市营水路11号)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8人。现将有关考核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德宏职业学院2017年再次组织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 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指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填写好的《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一、链接下载)、《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二、链接下载)和本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42017876@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德宏职业学院XXX岗”。 (二)资格审查 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梳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选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予于登记,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携带提交过的所有材料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课题说课或讲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分(10分制),测评专家按照《德宏职业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列出的教育教学能力等6项指标逐项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聘。对同一学科测评分数相同又只拟聘1人的毕业生进行复试,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综合平均分达不到9分及以上者,一律不予聘用)。 (五)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学院的相关领导合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之前,拟聘用人员向学院交就业保证金1万元。 四、体检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示。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说明 聘用人员到校工作1年后,进行试用期届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两学”考核合格分数)者,给予转正、定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只能转正,不能定级。到校工作2年内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两年内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协议。 八、学院考核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0692----2105661(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 18088210367(杨老师) 15096690211(汪老师) 九、监督电话: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692----2105676(德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 附件一:《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2017年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 德宏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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