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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2名,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仓库管理员:1名;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三、招聘条件 仓库管理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高中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 3、电脑操作熟练、40周岁以下。 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35周岁以下; 3、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整理文档、书写能力强,电脑操作熟练;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社保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在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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