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条件 1、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其中岗位1:基层执法岗位,男性4名,需一线执勤,分配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岗位2:信息宣传岗,男性1名,具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或相应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5篇以上。 2、户籍要求:岗位1要求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岗位2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1年3月29日至1999年3月29日出生)。 4、学历要求:岗位1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岗位2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县疾控中心斜对面)。咨询电话:0578-6016022。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2017年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考岗位2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开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5篇以上)。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报考岗位1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科目: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1000米跑测试)、1000米跑共2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岗位1通过体能测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及岗位2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岗位1的考生按体能测试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 1000米成绩),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2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实行两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016022,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2017年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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