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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一)。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发送至相应岗位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学校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提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人员(A类岗)自行前往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A类岗位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B类岗位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1: 表1:A、B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单位:元/月) |
A类 |
/ |
3900 |
4600 |
6000 |
B类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绩效考核奖 |
A类、 B类 |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A类岗三个月应发工资、每个B1类岗一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3月20日 附件一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信息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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