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和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点击查看)要求,现对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合格考生学校考评分(考生条件分+专家面试分)分数线为152.8。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详细情况。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与我校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090。 注:合格考生享受政策: A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则予以录取。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名单 http://zhaosheng.njtech.edu.cn/newstudent/view/aid/702/tag/zsk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