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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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
招聘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4、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擅长文字、计算机、有司法实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相关文件 |
2017年长清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 |
福利待遇 |
1.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月工资3000元,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
3.提供集体宿舍;
4.统一配发制服;
5.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正式录用后,根据每年业绩考核及工作年限,可给予绩效奖励。 |
咨询电话 |
0531-8720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