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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2017年第5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章根平等两人为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拟聘用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月3日29日起到4月7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37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626020、262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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