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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民宗工作力量,充实浙江道教学院、浙江佛学院天台宗佛学院教师队伍,经研究,天台县民宗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天台县宗教事务管理中心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或曾从事与宗教教学相关工作的优先考虑。 3.须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在机关工作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满五年,教师必须符合当地教育局要求的服务年限,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宗教相关专业(如古汉语、哲学、宗教历史等);‚具有教学经验,特别是宗教教学经验;ƒ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考察政审、体检,确定拟调对象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方式为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县级以上刊物录用文稿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报名表电子稿请发至邮箱tttdjm@163.com。(报名表见附件,要求正反面打印) 报名地点:天台县民宗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5楼1505、1508室)。 联系电话:0576—83930276。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未尽事宜,以天台县民宗局解释为准。 附件:天台县民宗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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