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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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贤网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招聘人数 |
801人 |
资格复审时间 |
4月20日至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
资格复审地点 |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2215308,82215336,82215352 |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及《准考证》各1份、个人蓝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
考试安排 |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1500米跑为必测科目,其它两项任选一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进行公布。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通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测试结果将通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予以公布。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
评分标准 |
附件: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
完整公告 |
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