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市苍溪县2017年引进脱贫攻坚人才集中考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 | 中 共 苍 溪 县 委 组 织 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苍溪县2017年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集中考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政策和《苍溪县2017年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公告》要求,现将集中考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4月14日8:30-20:00到苍溪县人才办(县委院内)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其中,增加写作能力测试人员须在4月14日12:30前完成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写作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4月14日15:00-17:00 2.测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进行写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苍溪港化燃气有限公司。 其它岗位不涉及写作能力测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4月15日。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须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于2017年4月17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ncx.gov.cn)进行公布。考生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4月20日。 2.体检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县人才办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 六、考察 考察于2017年5月上旬完成。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nc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签约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县委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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