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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内容
    为满足我委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59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至1999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中对年龄上限有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4月7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的9:00至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青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西青医院岗位的到西青医院人事科(西青医院行政楼二楼)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区妇儿中心后楼311室)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
    招考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合格线。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将笔试成绩表进行公示,并告知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作标准。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西青医院人事科 022-27960419
    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22-2794329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2017年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017年西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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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