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市民交协秘书处”)为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开展民间国际交流;承担本市民间组织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结合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职位1个,招考人数1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4月28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招考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www.bjld.gov.cn)、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www.bjyx.org.cn)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邮送至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97号。 联系人:段士合、王景惠,电话:65265419、65140042。 2、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清楚报名表(见附件2)中要素,在右上角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户口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职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复印件; (6)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 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单位将通知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则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定为5月13日(周六),以实际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如遇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则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 3、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上述环节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3、具体笔试、面试通知及公示结果等见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网站。 4、本次招考,除在相关网站公示信息外,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注: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65265419、65140042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1、《2017年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考职位计划表》 2、《2017年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考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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