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重点招商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江北区重点招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商人员2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范围户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具有良好地道德素质和敬业精神,能够承受高压力工作,勇于接受挑战。有一定的招商人脉关系,有企业工作经历、项目信息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和方式。有意者请根据招聘要求下载并填写好《江北区重点招商单位应聘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应聘登记表上),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在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现场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4月17日进行面谈。4月20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考察,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4、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者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者,造成人员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聘用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根据招商工作要求下达招商任务,并进行绩效考核。 2、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并与业绩考核挂钩。 四、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江北区重点招商单位应聘登记表》,并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在各招聘环节中,我们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87667349,联系人:曾丹妮。 宁波市江北区招商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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