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限法学类、文学类专业。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合格,能够流利运用普通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五)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本人及家属; (六)其他不宜选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登陆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hinagscourt.gov.cn/zy.htm?site=dingxi)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一寸照片1张到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313室)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测试:分两个环节 1.笔试:以闭卷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法律综合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以百分制量化打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计算机录入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结合录入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择优确定招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招聘人选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在聘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 (二)招聘工作人员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解聘后,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依照合同办理解聘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联系电话:0932—8238621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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