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新疆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长期招聘协警人员简章 |
内容 | 经青河县委、政府同意,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337名协警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青河县公安局招聘337名协警人员,详见《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人员待遇 公安协警工资:4041元/月(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与招聘职位表相适应的各类毕业生,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形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与群众打成一片的。 6、年龄在18--35周岁(1999年3月6日-1982年3月6日之间出生的)。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执行处分、处罚的;有犯罪前科的; 4、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的; 5、曾经有协警经历,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6、有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协警等情形; 7、直系亲属中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或其他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青河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报名,长期招录(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联系人:孙红艳 联系电话:18129056688 2、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面试、体能测试(每满20人以上考核一次)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2)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3)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试 公安协警进入面试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当场宣布录取结果,并通知报到时间,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青河县公安局 2017年4月8日 2017年新疆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长期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 《报名表.rar》 《政审表.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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