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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局 |
15 |
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 |
特殊教育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是 |
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文史哲学 |
教育学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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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考试完成证明;持有或于2017年8月以前取得盲文翻译证或手语资格证。(盲聋残疾人不需上述证书。) |
特殊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
闭卷 考试 |
1:3 |
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说课等综合素质。 |
考核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说课(课题及顺序提前一天抽签决定);第二阶段为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第三阶段为才艺展示。 |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
联系人:金云水65389377 |
笔试: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占20%。注:本次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