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
内容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4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处理本人电子照片,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医疗类,C代表药学类,D代表检验类,E代表中医类,F代表护理类。 10.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4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公开招聘主管组织机关、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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