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农业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农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庆元县农业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1人用于局机关,1人用于种子公司)。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 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年龄、性别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要求男性;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农业类相关专业;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农业局三楼办公室(石龙街25号),联系电话0578-61141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2017年庆元县农业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份)。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农业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114110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农业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农业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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