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笔试工作已于4月23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情况。笔试应考人数123名,实考人数111名,缺考12名。
 二、笔试成绩。考生凭个人准考证号在附件中查询笔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公告》要求,此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入围考生将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
 上午8:00。
 (三)体能测评地点:大亚湾区第一中学体育馆(洗马湖路18号,即澳头安惠大道34号原区社保局办公大楼右转入)。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测试方法
 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进行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计算分值,占考试总成绩的10%。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评分标准与总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2。
 (五)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及运动鞋。
 (六)入围考生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放弃或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立即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
 咨询电话:0752-5385080(区公安局政工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刑事现场勘查笔试成绩
 评分标准与总成绩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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