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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2周岁以下,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户籍,性别不限。     2、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优良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650元+工龄工资+窗口补助。     2、参加机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干部年休假。单位食堂早、午可供就餐。     四、考录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参照公务员考试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择取前6名进入面试,经市医保中心考核小组面试评分后,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分权重60%,面试成绩占总分权重40%),择优录取3名。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于5月5日下午14点—16点到市医保中心会议室报名。     地址:五线青花大街市人社局六楼616室     联系电话:2980287 联系人:付佳     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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