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海事局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浙江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1982年5月10日至1997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按正常教学计划,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且非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京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7年5月10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详见《浙江海事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5月17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统一组织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浙江海事局负责。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5月19日24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站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上网(www.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0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位于杭州市内,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6月下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人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4:1,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进入面试。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由浙江海事局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调剂。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将于浙江海事局网站(www.cnzjmsa.gov.cn)和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www.hrcc.com.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面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设定人数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面试比例设定人数的,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及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及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浙江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浙江海事局网站(www.cnzjmsa.gov.cn)和中国交通运输人才网(www.hrcc.com.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请密切关注浙江海事局网站(www.cnzjmsa.gov.cn)人员招录专栏,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咨询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浙江海事局咨询。咨询电话:0571-88372791。 浙江海事局 2017年5月4日 附件:浙江海事局2017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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