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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2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为驾驶员1名、速录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义乌户籍; 2、性别不限,速录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速录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驾驶员要求持C证,无重大交通事故。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5月8日— 5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香山路369号)310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85329632、85329232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驾驶员需另行进行场地考核,不计分数,合格为达标。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8日 附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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