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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拟向社会长期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用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事岗位 (一)路面执勤岗位。男性,具有履行路面执勤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分配到椒黄路三区工作。 (二)文字写作、新闻宣传岗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为椒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体态均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三)台州户籍。具体要求: 路面执勤岗位: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35周岁以内,身高17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宣传岗位: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一定的电脑实际操作能力,汉语言文学、新闻、大众传媒等文秘类相关专业毕业,有在传媒或其它单位从事过宣传报道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可准备本人曾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过的代表性文章) 三.招聘程序 (一)填写《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协辅警招录登记表》(表格在台州市网上公安局www.tzga.gov.cn 的左下角“人员招募信息”栏目下载 ),或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805室现场报名和目测,报名时请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 (二)对符合条件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确定聘用后,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视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交警局工作人员年收入待遇约人民币4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 咨询联系: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0576-81895309史女士, 传真:81895150, 邮箱:tzjjfb@sina.cn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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