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编制类型为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 二、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岗1人。 (一) 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 2.要求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与学科专业等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 3.国内往届生与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在2017年5月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2017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备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2017年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gb.zjxu.edu.cn/)。 招聘过程中有关面试、拟录用等信息仅在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在报名时间内通过Email发送至14837059@qq.com,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姓名+公招应聘+岗位名称”字样。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所填信息与事实有出入的且明显不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5月16日在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 (三) 面试 1.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若出现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对并列第一的应聘者进行加试(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人才派遣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管理,与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工作岗位在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111联系人:廖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监察处)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9日 附件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