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靖安县招聘纪律审查陪护辅警公告 |
内容 |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纪律审查陪护辅警队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纪律审查陪护辅警队员10名,仅限男性和靖安户籍。 二、招聘条件 (一)2015年、2016年退役士兵。 (二)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警校毕业生。 (三)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其它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择优录取。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8时至5月16日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靖安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有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已婚的携带计划生育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实施,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个考核项目各100分,每个项目均达60分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 体能测试地点:靖安三中操场。 (二)面试 参考公务员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 考试地点:待定。 (三)加分 1、中共党员加5分; 2、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 3、退伍前在部队担任过班长的加1分,担任过副班长的加0.5分; 4、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六、体检和政审 1、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面试占40%、体能占60%和加分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体能(按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排序)高者为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体检、政审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靖安县政府网上公布。 2、招聘的陪护辅警一律采用合同聘任制,与特巡警大队签订用工合同,每年由特巡警大队负责管理、考核,合格后每3年签劳动合同。 3、陪护辅警须经公安机关和纪委部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4、招聘的陪护辅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工资调整为:基本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八、招聘具体工作由靖安县纪律审查陪护辅警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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