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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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静海户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满足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
报名时间 |
2017年5月17日8:00至 5月21日18:00 |
报名网址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
笔试缴费时间 |
2017年5月17日8:00至5月23日18:00 |
笔试内容 |
医学综合知识 |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
2017年5月31日8:00至6月2日18:00 |
笔试时间 |
2017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00 |
计划表 |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2-28942650
监督电话:022-28919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