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潍坊市临朐县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
内容 | 各位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2017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临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临朐县事业单位岗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5月16日- 5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临朐县新华路4725号)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1.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自愿放弃的考生,须本人到审查现场填写放弃声明。 6.除相关证明留存原件外,资格审查所提供的其他材料均需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前自行准备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需提交材料 所有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外,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 2.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及临朐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 2017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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