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更正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专业条件的公告 报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的各位考生: 在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中,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在岗位条件公示过程中“护理”岗位专业要求有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现将该岗位专业条件更正如下: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需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
护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
否 |
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护理、 护理学 |
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在三级甲等医院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其余事项按原招聘公告执行。 特此更正。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2017年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