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现予公示。
序号 |
姓名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成绩 |
1 |
刘岩 |
河西区卫生系统专技岗临床医师一 |
76.40 |
一、公示期 2016年5月16日—5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号 电 话:022-28275879 联系人:张露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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