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嘉兴学院团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嘉兴学院团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编制类型为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 二、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岗1人。 (一) 招聘条件 1.年龄在23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 4.须有校级大学生艺术团部长或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经历; 5.个人或参演节目须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须有海外游学或素质拓展经历; 6.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 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2017年嘉兴学院团委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学院团委网站(http://tw.zjxu.edu.cn/)。 招聘过程中有关面试、拟录用等信息仅在嘉兴学院团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嘉兴学院团委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在报名时间内通过Email发送至516976406@qq.com,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姓名+公招应聘+岗位名称”字样。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嘉兴学院团委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所填信息与事实有出入的且明显不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5月28日在嘉兴学院团委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 面试 1.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才艺、岗位认知、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若出现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对并列第一的应聘者进行加试(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团委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人才派遣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管理,与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工作岗位在嘉兴学院团委),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团委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2079 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监察处) 嘉兴学院团委 2017年5月16日 2017年嘉兴学院团委招聘岗位表 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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