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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4月10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7日到2017年6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厅人事处(或机关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0571—85215839(省文化厅机关党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邮政编码:310007 浙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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