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章程,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笔试、单独面试、集体面试、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中心依章程实行招聘工作信息披露制度,一旦报名应聘,代表应聘者同意中心在招聘过程公布应聘者年龄、性别、籍贯、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书特长、各环节得分等必要信息。不公布应聘者姓名及曾就业单位具体名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相应岗位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招聘录用流程 (一)报名及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自行将简历和应聘表于2017年6月28日之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yjsjyfzzx@shunde.gov.cn。由中心进行初步审核和择优筛选,根据职位1:8的比例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8的比例时,所有合格的应聘者均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sdyjs.org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对象须携带应聘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者简历信息有造假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可在该职位按简历审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 (二)笔试 笔试由中心委托专人命题,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按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标准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面试。两种面试各占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双向选择和体检 由中心主任按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与应聘者商谈,经双向选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总成绩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3年后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 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913735 附件: 1.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应聘表 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7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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