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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名,从事书记员、综合行政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专业条件:  四、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30日接受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自行下载附件《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小2寸证件照(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6寸生活照一张,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号四楼,邮编547000,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78-2551161。 (二)面试。 对符合条件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前审核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录入能力及处事能力等。 (三)体检。 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即办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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