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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人数 台州市路桥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正式在编人员1名。 二、 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三年,部门工作人员须工作满一年。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的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 (二)报名地点:路桥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区政府九楼905室),联系电话82445502。 (三)报名方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四)报名要求: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需提交《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出具现工作单位证明;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选调程序 具体程序参照《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原则上报名人数应达到1:2方可进行选调,如报名人数不足,是否进行选调由用人单位决定。 五、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核、政审,择优录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 2017年6月13日 附件: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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