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温州市平阳县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顺溪中队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平阳。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退伍军人、本地户籍者、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体检: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按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顺溪镇人民政府3005室,联系电话:5812305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附1: 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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