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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9月12日《浙江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相关程序,现将确定相佳萍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向省统计局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0941(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2942(省统计局机关纪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2号楼省统计局人事处(或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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