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本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荔湾区白鹤洞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出租屋管理员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五)熟悉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无犯罪记录; (七)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17年6月15日起在荔湾区政府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6月19日至6月2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工作时间(8:30-12:00 ; 14:00-17:30) 2、地点:白鹤洞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荔湾区鹤洞路10号一楼) 3、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81672743,18988853349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分为面试和机试,其中面试占70分,机试占3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口头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及电脑操作水平。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达不到75分的不予录取。从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者(含75分)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的岗位薪酬及待遇按白鹤洞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为81800393。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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