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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司法局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司法局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外聘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行政服务窗口岗 岗位职责:行政审批辅助服务事项及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工作地点: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 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 二、招聘人数 3名。 三、工资待遇 税前月收入约4500-5000元。 四、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能够严格执行《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和纪律要求》,党员优先; 2、身体健康,能稳定在窗口工作,工作主动性高,甘于奉献,勤奋肯干; 3、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5、有窗口工作经验并获得良好评价者优先; 6、具备调处纠纷经验者优先; 7、户籍不限,有稳定居住地; 8、年龄上限45岁; 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0、工作稳定性强。 其他补充: 1、引导咨询岗、窗口办事岗采用“全科上岗制”,即工作人在有相对固定业务基础上,对一楼各岗位业务都能掌握,并能上岗; 2、在岗时间按照窗口开放的时间确定(做好双休日上岗准备); 3、严格按照中心规范和纪律要求,服从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考试处)工作调配和考核。 五、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6月16日至6月21日,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发送电子邮件至:。经择优筛选,开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市司法局招聘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53899727 特此公告。 附件:派遣制员工应聘表(模板)-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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