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南通市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招聘政法综治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适应区镇发展需求,北新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启东市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法综治办公室辅助岗位,2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北新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二楼综治办,电话:0513-68261686。 3、报名随带材料: (1)《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其中海外院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学历管理等权威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职称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任职证明; (7)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8)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9)其他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通知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应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内容及形式: 政法综治辅助岗位,采取面试形式,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7、体检: 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由北新镇政法综治办组织体检。 8、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四、人员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险金。 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附则 本招聘简章由北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北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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