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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郴州市公开选调(聘)1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计划选调(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2); 3.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公开选调人员应是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 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5.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湘办发〔2015〕28号文件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由区人社局组织,协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其名单由区人社局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其他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进行1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人员,报区考试录用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调入转任等相关手续。 2017年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017年北湖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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