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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校内人员流动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教职工开展2017年度校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数量参见《南通大学2017年校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制及人才租赁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3年者,经现所在部门同意,可报名应聘,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报名应聘须经组织部门同意。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奋踏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2. 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见各招聘单位工作方案(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及人事处网页上发布拟招聘岗位的基本信息(本公告附件1)。 (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南通大学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南通大学2017年校内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经本人现所在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人事科,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须经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考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通过面试或笔试等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 (五)公示。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录用。人事处办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的校内转岗手续。 五、报名事项 即日起接受报名,6月26日截止。各报名人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交主校区6号楼225室,电子版汇总表请发rsk@ntu.edu.cn,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85012082。 南通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2017年度校内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各招聘单位校内招聘工作方案 附件3.南通大学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4.南通大学2017年度校内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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