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室报到者,取消技能考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技能考试资格。 三、考生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取。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考试顺序号,按有关要求依次进入技能考试室进行考试。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带往。 六、考生不得将考试题本带出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考生考试结束后,离开技能考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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