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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公告》有关规定,因其中检察服务大厅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对该岗位进行补充招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计划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 二、补充招聘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组织纪律性强,有责任感,身体健康; 2、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补充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四楼427室,联系电话:83300911。 3、报名时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补充考试及录用方式 (一)考试形式和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者各占总分50%,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1、笔试,卷面分数为100分,按照卷面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分数的50%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取总分最高者,按照《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6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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